敦化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时刻心系群众,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5月21日,家住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刘春玲委托好友薛女士,将两面印有“为民公正执法,依法伸张正义”、“危难之中显身手,困境之中献正义”的锦旗送到敦化法院民二庭和执行局的法官手中,薛女士同时还送带来了写在三张大红纸上的感谢信,并将感谢信张贴在法院大厅,刘春玲以此来感谢法院帮助她追回了14775元案款。
刘春玲是一名单亲妈妈,在绥化市经营一家超市。2011年9月,刘春玲向敦化某食品公司购买货物,在汇去14775元货款后,该公司并未给刘春玲发货。在此期间,刘春玲的儿子不幸患上了白血病。为了给儿子治病,刘春玲花了150多万元。这不仅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走投无路的她想到了敦化某食品公司欠她的那笔货款。对她来说,这笔钱就是儿子的救命钱,在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今年4月,刘春玲将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诉至敦化法院。
敦化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起案,民二庭邱歆丰庭长和孙彩云法官为了尽快帮助刘春玲追回这笔钱,为她开辟了快捷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刘春玲迟迟未收到案款。5月16日,刘春玲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关卫东局长得知刘春玲急需这笔钱为儿子治病后,决定特事特办,要求执行员迅速办理。执行员宋伟等人加班加点工作,在电话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根据刘春玲提供的零星线索,在市内寻找了一个下午。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六点多,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次日被执行人就将案款送到了法院。
当刘春玲拿到案款时,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法官为他开辟“绿色通道”和执行员休息日加班为其追回案款的做法使其深受感动。因为刘春玲在北京为儿子治病,所以她特地委托好友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敦化法院。薛女士说:“刘春玲十分感激敦化法院,她说,敦化法院为她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敦化的法官们更是为民办实事,她永远忘不了敦化法院对她的恩情!”
作者:车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