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沉迷于赌博,输钱后回家就对妻子进行打骂,妻子不堪忍受遂提出离婚。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准许原告韦燕红与被告熊军宁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韦燕红与被告熊军宁于2012年3月9日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相隔几天便同居生活,同年3月3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为再婚,婚前与前夫已生育有3个子女。原、被告婚后未生育有子女。由于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不够,便草率结婚,致使婚后难以培养夫妻感情,而且被告还有赌博恶习,经原告劝阻未果,双方常发生争吵。2012年7月13日晚,被告因家庭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左大腿和右手裂伤大出血。为此,原告于2012年7月19日向贵港市港北区妇联反映,后经妇联干部致电做被告工作,被告表示改正。2012年10月30日,原告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重归于好。但此后双方仍缺乏必要的感情交流与沟通,仍然为家庭琐事争吵,2013年9月9日和2014年4月21日,被告又两次殴打原告,原告曾两次向贵港市公安局港城派出所报警,但未有处理结果。为此,原告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尚未了解清楚,便草率结婚,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双方本应增进夫妻感情交流与沟通,以弥补婚姻基础较为薄弱的缺陷,但双方却缺乏必要的沟通,难以培养夫妻感情。而且由于被告还好赌成性,不负起家庭责任,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殴打原告。特别是原告第一次提出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和好后,被告仍不吸取教训,仍经常争吵并两次殴打原告,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依法予以支持。(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黄丽丽 陈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