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孕妇遭派出所钓鱼执法,被逼再钓“下家”。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该案已由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9月15日网易新闻)
虽然事件的全部真相还有待当地检察院依法查清,但从吴良彩向媒体提供的录音中,我们可以还原部分情况。如果相关情况不假,当地办案人员已经涉嫌动用私刑,开具罚款,理应严查严惩。与此同时,当地警方还要求吴良彩对他人也实施“警察圈套”,这无疑再度鼓励了新的犯罪,把执法办案变成了执法者“钓鱼”,然后逼被“钓”者再钓“下家”的“传销模式”。笔者不禁感叹,警察“钓鱼执法”,为何逼人再“钓鱼”?
据记者调查,更让我们触目惊心的是,因涉嫌非法“套现”被当地永新派出所“罚款”三五万乃至十余万的大有人在。这些人被抓后,都面临一道选择题,警方让他们在20万元罚款和坐牢两者当中选择,最后他们都被逼交钱了事。原来道德在实力面前,完全苍白无力。被“钓”者只好乖乖沦为为虎作伥的帮凶,积极配合警方去钓“下家”。
孕妇吴良彩被当地警方“钓鱼”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这堪称“钓鱼执法”的升级版。吴良彩说,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听到这个“建议”时内心的震撼:作为警察,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吗?万一“被钓鱼”的人心存记恨,将会引起怎样的连串报复!执法者为了创收、牟利,竟然如此不择手段,贪婪真的可以让一个人丧心病狂,神圣法律沦为工具,权力公器沦为私器,不仅法律的底线被践踏,就连人性的底线也被突破。
在全国其他地方已经消失的“钓鱼执法”,现在又在广西南宁借尸还魂,原因何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就是对有关部门进行“钓鱼执法”目的的回答,就是对“钓鱼执法”存在根源的回答。而答案却很简单,用四个字足以概括,那就是“执法经济”。正是一些执法部门把执法当成是创收,把执法变成了“执罚”,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为了拿罚款回扣,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而变得毫无顾忌,不择手段。如此一来,各种“冤假错案”频出,被执法者就成了最直接的牺牲品。
笔者希望,当地检方的介入和监督能够早日拨乱反正,厘清所有被滥用公权所打乱的多重法律关系,让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让无辜者蒙冤得雪,更要把违法办案者绳之以法。同时,该起事件不仅恶劣至极,更已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当地检方也须及时、全面公开案件进展,消除各方疑虑,既给受害人一个公平说法,更给法律与社会一个公正交代。(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