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副职,就提副秘书长、助理;领导职位满编,就拿巡视员、调研员“顶上”……原本刚性的干部配备,在一些地方却极富“创造力”。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完成的常规巡视中,11省份超配干部被“点名”,仅辽宁就查出超职数配备干部26272人。“清减-膨胀-再清减-再膨胀”的怪圈,凸显一些地方“官帽子”当待遇发放的随意性。不正其源,就难以消除公共职位的福利化。(新华网)
公务员福利,群众耳熟能详的不外乎就是那么“老三样”:过年过节的钱、物;一些电话、车辆甚至是旅游的补贴;免费的工作餐、体检等等。而巧立名目,拿“官位”当福利待遇随意发放却真的是极具“创意性”,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又让人哭笑不得。
“立功”应当且必须表彰,但却并非一定要为其安排一官半职。这些官员、组织可能没有意识到,提拔固然是对干部能力的认可,对其工作表现的鼓励,但更多的是一种责任的托付,是道义的承载,是希望其以自身的能力素质来为人民办实事、谋实利,而不是单纯的“奖赏”。如果不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能力,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害组织害人民。
如果仅仅只是错将冯京认作马凉,在错误的意识指导下发放了错误的“奖品”,那么或许还只是“一时糊涂”,情有可原。但可悲的是实际上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就是用这些根本上不了台面的“官职”提高对职工福利待遇的发放;以晋升为幌子,变相的为干部们谋取私利。蓄意让很多干部身居根本不存在的职位,无视干部配备的刚性规定,毫不在意核定编制数目的限制……种种行径,完全可以与“吃空饷”相提并论——都是通过“捏造”、“虚构”的职务占公家的便宜,侵害人民的权益。
说到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一是行政管理的混乱无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决定到了地方往往变形——被改造的“服水土”;二是干部任用体制的不科学:干部任用“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赏罚无序;三是干部官员的“私利”心态严重:只要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可以无视一切党纪国法;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则对违规举动视而不见,明哲保身。
因此,要想真正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既靠制度建设——完善用人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也靠思想改造——增强宗旨意识,重塑服务心态。只有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为用,才能在思想上予以修正,在行为上予以制约,从而打造清明的政治生态。(文/李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