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酒驾逃逸,纵容打人当受严惩
2014-10-09 16:25:14   财经导报   评论:0

  10月7日,一篇题为《德阳市绵竹市法院院长酒驾逃逸殴打我们辅警人员!求扩散!》的网帖在网上传播。帖子称,10月6日晚,绵竹市公安巡警大队队员在例行盘查一辆无牌的可疑车辆时,遇到车辆逃逸,被截停后,车内来人自称是绵竹市人民法院院长宋辉,最后还被宋辉及其司机殴打。(10月9日新华网)

  今日,绵竹市纪委通报称,当事人宋辉实为绵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并非网帖所称“法院院长”。目前,其职务已被暂停,当地纪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对于此事,笔者要为绵竹市公安巡警大队队员点个赞,秉公执法、不畏强权,在遭到殴打之后没有选择沉默,勇气值得嘉奖。同时,笔者也要对宋辉进行批判,身为法院副院长,知法犯法,无牌驾驶不说,还纵容司机动手打人,道德素质极其恶劣,应当受到严惩。

  据网贴所述,除了无牌驾驶,宋辉及其司机还涉嫌酒驾,具体情况尚待查证,如果属实,当属数罪并犯,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一名领导干部,宋辉毫无法纪意识,何以执法?在车辆被截停后,更主动暴露自己“法院院长”的身份,难道“法院院长”就能逃过惩处不成?从这方面来看,宋辉的思想认识极为不正,自恃当了个小小的领导,就拿着鸡毛当令箭,耀武扬威。笔者相信,此等干部,在平时和生活中必然也是盛气凌人,官僚主义作风泛滥,能尽早将其清除干部队伍,有助于净化干部队伍风气。

  事实上,官员酒驾已不是头一次上新闻,酒驾逃逸现象屡禁屡犯,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在笔者看来,这主要归咎于个别领导干部自制力不强,贪图享受,有请就往、有酒就喝,时常喝得烂醉如泥,还自行驱车驾驶,遭到查处后又怕暴露身份,于是选择逃逸。只是此次事件比较特殊,肇事者乃是一名法院副院长,作为一名身负执法权的领导干部,如此作风让人大跌眼镜,在网络上引起阵阵非议,着实不应该。

  此次事件也告诫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守组织纪律,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道德修养,切不可违规违纪。身为执法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为公众树立好榜样,严守法纪,同时监督管理好他人,为建立良好规范的社会秩序尽一己之力。

  对于纪检部门来说,也要强化执纪监督,除了在工作时间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之外,在工作时间外也要加强监管,确保所有干部有法必依、违法必惩。

  作者:李小箐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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