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短短5年内,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其手法之专业、规模之巨大十分罕见。(新华网)
邮政银行行长,何其重要的一个职位,官至如此,又是金融部门,按理说薪资应该是相当高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职位上的人,同样因受贿和挪用公款而落马。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人们经常说的高薪养廉到底是不是真有效果?人们常常会这样认为,贪污是因为他钱财不够花,所以才去贪污,如果你给了他足够的钱财,那么他就不会去贪污了。真是这样吗?我认为,这是何其荒谬的一个说法。
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不计其数的高官因为贪污受贿而落马,难道是因为他们的薪水不够高吗?当然不是,何为贪?不知足则为贪。所以,贪首先是一种心理状态,并不能因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就算是给再多的钱,再多的物质条件,贪字,仍然在心中无法抹去。因为不知足,所以钱再多,贪污受贿也是在所难免的。
因此,高薪并不是消除贪污的好办法,可以说根本就算不上办法。所谓薪资,只要能和其劳动成正比,或者与之劳动成果相差不远,就是合理的薪资,甚至只要能满足其日常的生活需求便足矣,所谓高薪养廉更是可笑得可怜。要说办法,外部打击肯定是首当其中,只有给予一定的打击,才能起到治标的作用;再者就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修养素质才是重中之重,要想治本,也唯有如此。(曾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