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位检察官办的、距今已经9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受各界关注的是,检察官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中国新闻网11月21日)
由自己经手的公诉案件当事人因不服法院终审判决,申诉遇阻,孟宪君感到良心不安,出于法律正义,毅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曾经“办错案”。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这既是良心发现,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举。案件能够重新开庭审理,这既是社会的进步,更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让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笔者对这种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表示钦佩和赞赏。
针对此情况要坚持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要坚持司法独立,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用法律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的重要性,增强厉行法治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应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能力,通过各种方式带动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使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最后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要以身作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和实际行动起到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