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迈向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未来方向。日前,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如何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全会部署,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独家专访。(人民网11月13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鲜明态度。依法治国本身不是目的,是要通过依法治国让我们的国体与政体更完善、更有效,而不是放弃我们的国体、改变我们的政体;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是别的人的什么别的梦想。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改革形势,加强理论创新,为依法治国各项举措的深入推进提供智力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些公职人员“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让百姓深恶痛绝,也使社会公正遭受致命破坏。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具有的对宪法的神圣感、对法律的敬畏心和对规矩的本分心,是一种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念,是通过一个国家的法治实践而积累和确立的法治意识的高度自觉,是融入每个公民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法治常态。
各级各部门还应该加大法律宣传,让干部和群众,都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