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再也没有什么话题比“反腐”更引人关注了。在中央大力反腐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都在忙什么?党风廉政建设有啥新动向?信息披露的界限在哪儿?记者近日在云南曲靖进行了调查。对基层纪委而言,查处违规违纪的对象,除了公职人员,不少都是村组干部。仅曲靖市麒麟区自2011年以来就查办了41件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区域覆盖80%的乡镇,超七成属‘一把手’违纪违法,窝案串案多发,既有受贿也有贪污挪用。”麒麟区一位纪检干部说。(来源:《 人民日报 》12月03日)
“一把手”频频涉案,早已是公开的事实。“一把手” 频频涉案,一方面,是其上任后,权力过大,监督失控导致,另一方面,下属们不断“溜须拍马”,毕恭毕敬,长期的“吃请送礼”养成了“一把手”贪婪的物欲需求。仔细想想,“一把手”作为一个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手握实权,有着雄厚的权利资本。一旦被贪念腐蚀,把党纪国法抛于脑后,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久而久之,“一把手”涉案犯罪就会成为必然。
十八大以来,已有近50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查落马,或因贪污受贿,或因钱权交易,或因情色绯闻,在这些落马官员中也以“一把手”居多。长期以来,“一把手”作为地方或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因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太大而出现了不少以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的问题。据中纪委统计,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
因此,笔者认为,用制度对“一把手”限权,有利于对“一把手”实施监督。明确“一把手”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将“一把手”手中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公开在人民群众的面前,实现党和社会群众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并对“一把手”监督的内容公开化,用制度对“一把手”限权,也有利于预防“一把手”的腐败。只要以制度控制好“一把手”手中的权力,做到一把手慎用权、正确行使权力,就能改变一个地方及部门的整体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燕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