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凌晨1时41分,网友在百度贴吧中爆料“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一贴,贴文中共发布了26张反映其夜生活的不雅照片。(12月16日新华网)
随后,林宗辉在副局长办公室中接受了记者采访。“这件事是我们书记参与策划的。”林宗辉称,这涉及到单位之间的内部矛盾。据他所述,其2013年2月调入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接手了局内的物业工作。
如果真的如林宗辉局长所言,自己在饭局上就已经被灌倒,此后被他们拖上车,带到了夜总会里并叫来了陪酒女。“我当时已经被灌醉了,一点意识都没有了,中间的部分完全没有记忆了。”那么我们从照片上怎么看不出半点酩酊大醉的感觉,只看到一个乐在其中,正在尽情陶醉在声色场所的人,这个人全身心地投入到和陪酒女的打情骂俏中,这个还拿着话筒,要潇洒走一回,哪里有大醉什么都不清楚的感觉?
当然,我们也不能就此否认这些照片是局长被“设局下套”时拍摄的,但这些人要被“设局下套”成功,也需要局长的密切配合,如果我们的局长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干部,是一个落实了“三严三实”的干部,就应该知道,各级党委早就有禁令,领导干部是不能到夜总会、会所等这些对方去的,那么及时地悬崖勒马,即使有人想“设局下套”,那也可能是不容易成功的,除非我们的领导干部“主动配合”,这样的“设局下套”才可能真正成为可能。
俗话说:“苍蝇不找无缝的蛋。”我们的一些干部正因为自己平时在工作生活中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出入不该出入的对方,做做不该做的事,才给了别人“设局下套”的机会,才可能被别人陷害,否则“强扭的瓜不甜”,别人想来“设局下套”也不会成功。
当然不管是否存在“设局下套”,但面对干部的这种不正之风,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也不能闲着,必须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对所有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都给以惩治,不能让他们违纪了,却能够逍遥法外。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