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山西省查处了7名省交通系统干部。自95年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落马开始,全国各地交通厅已有30位多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先后落马。交通领域腐败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笔者认为,对资源配置权力高度集中的部门,亟须加强监督制约,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多发、易发势头,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盘点近几年先后落马的10余位交通厅厅长,其前“腐”后继都处于交通大建设期。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不完善,客观上造就了权力寻租的温床。
资源配置权力集中。从已发生的案情来看,大多数落马交通系统干部受贿金额动辄上千万。交通厅厅长频发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源配置权力高度集中,其掌管包括省高速公路在内的一系列交通工程,涉及工程和资金量非常大,往往成为工程承包方和建筑材料商的“主攻”对象。
招投标漏洞多。现行交通工程招投标制度在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各种人为因素干扰。如法律明文规定,项目法人、行政主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彼此独立。但一些地方的招投标委员会大都由行政隶属关系下的专家人员组成,并不独立。落马的交通厅负责人中,许多都曾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他们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泄露标底和贿赂专家。
近些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等方面都有所改进,但是腐败问题仅靠这些制度约束仍然不够。除了简化审批、优化制度、完善程序等工作外,必须强化内外部监督,坚持“两条腿”走路。
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官商分离,让市场起到主要作用,一次根治交通领域腐败。将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几个环节党的职能、机构逐步分开分设。同时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加大贯彻招投标法的力度,避免招投标走过场。
其次,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在加强组织监督的同时,向扩大社会监督方面着力。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遏制腐败。(马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