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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14-05-20 18:13:58   财经导报   评论:0

  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费只能用于上下级和友邻单位公务来客、案件协查等公务,且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酒水和香烟。二是严格实行接待经费规模和比例双控。即控制接待经费预算总额,限制接待经费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比例。三是严格餐饮费用报销程序。报销餐饮费用,必须凭检察长签字的餐饮发票,并附依据;报销公务接待费,要附对方单位公函及《公务接待费清单》;报销工作餐费用,要附《工作餐清单》。清单必须填明就餐事由、时间、场所、接待和陪餐人数、金额等项目。(邹超琴)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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