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组成法律服务宣传队深入该市独城等乡镇农村,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宣传。这次活动主题鲜明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突出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群众详细讲解了检察工作职能和案件申诉条件,使广大村民知晓了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两年内可以到检察院申诉,并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群众纷纷表示“送法下乡”这样的活动不仅让他们学到了法律知识,而且知道了怎样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相波)
南乐县检察院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
2014-08-08 17:46:46 财经导报 评论:0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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